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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1节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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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要我说刘大凤都是活该,一心把火让孙思景跟沈莞黄了,可娶了个城里媳妇儿,又不好好对待,现在孩子没了,人也跑了,她自己也因为举报沈莞在局子里待着,还有家也让人给占去了……你说她这又是何必呢?”

“也得是沈家那位老爷子会挑孙女婿,你看看沈莞后找的对象,陆家村的陆霆霄,人长得高大,模样还好看,去年不光跟沈莞盖了新房子,还调去了沈松他们的部队,我听说,在省城那边儿发展比县城这边有前途一百倍,你们瞧去吧,沈莞的女婿,最后指定不会孬了。”

“不是说他们两口子快离了?沈莞一天到晚的住娘家,都不走。”

“哪里是,人家女婿总来,前两天我还看见骑一辆自行车,那感情,可好着呢!”

“还有沈莞的婆婆,也跟孙如开店了,就在县城……”

纵然人们议论,也只是在背后。

沈莞见孙如跟沈国栋一起回来,瞧他们一个个眼睛通红的,把她给吓了一跳。

“妈……大伯,你们俩这是……”

“这死丫头,我让你去查分,你偏不去,还让我去给你排了那么久的队。”孙如一说话,又忍不住透着哭腔,纯是激动的。

然而沈莞却误以为自己给考砸,心道一句:完了,不该过于自信的!

第224章 孙思景后悔了?

“妈,那……我打了多少分?”沈莞没什么底气的问。

孙如直接就笑了起来:“打多少分?现在知道着急了?嘿,我就不告诉你!”

说完话,作为亲妈的她就摇头晃脑的进屋了,那得意扬扬的模样,幼稚的有点像小人得志。

“大伯,我到底打了多少?”沈莞见亲妈没个正经,就问起跟在后头的沈国栋。

沈国栋笑了笑,摘掉头上的帽子,跟她说了实话:“我们家莞莞争气,打了五百九十分,一次就拿下了咱们县城的状元!”

“我拿了状元?”沈莞完全没想到,自己拼尽全力,竟然能取得这样的成绩。

有些过于超出她的预料了……

“大伯,你确定?我妈她没查错?”沈莞向他确认道。

沈国栋肯定的点了点头:“肯定没错,你妈也问了好几遍呢,我跟你妈回来的一路上啊,大伙都在祝贺你呢!”

“我这也是侥幸,没想到会发挥得这么好。”沈莞含蓄的说。

她更没想到,林利致那样的学霸都没能考过她,难道那家伙是为了让着自己,在考试里放水了?

沈莞心里的疑惑,在当晚接到林利致的电话,得到了答案。

“我语文的作文,写了宏观的祖国未来,可能有些东西写的不到位,所以被扣了几分,勉强得了个第二名,落后你一点点儿。”

“原来如此。”沈莞突然庆幸,当时写作文的时候,充分又完美的写了自己对未来的规划。“看来我的努力没有白费,比你强了那么一点点,哈哈。”

“是,是我让着你的。”林利致结结巴巴的给自己找场子。

沈莞笑着挂断了电话,心情可以用极好来形容。

小卖铺的老板收了电话费,跟她说起了今天现场的情况。

“你都不知道,你妈接完了电话,当时就哭了,我们所有人都以为你没考好,结果你考了个县状元,把你妈给高兴的哭了!莞莞呐,你这回可是给你妈跟沈家,狠狠的争了一口气!”

“我也没想过自己会发挥的这么好,有可能运气好吧,题目都押对了。”沈莞该谦虚的时候,还是得谦虚一下。

小卖铺老板就说:“反正啊,你考了状元,咱们大伙儿都为你高兴,这也是咱们村里的荣誉,你大伯说了,这两天在家要摆酒席,好好的给你庆祝,到时候啊,我肯定去,给你随个份子!”

“谢谢大婶儿。”沈莞道别小卖部老板,就往家走去。

无巧不成书,沈莞走到了半路,就碰见踩着夕阳回到村里的孙思景。

说起来,沈莞嫁给陆霆霄不过一年,刚来的时候,她第一回见到孙思景,他正在跟林娇娇谈恋爱,当时他的状态看起来,也算意气风发,总是穿着得体,把头发梳得油光锃亮,看起来就是一个精神小伙。

那时候的他应该以为,他抛弃原主,娶了城市背景的林娇娇,就能够平步青云?

可惜啊,还是逃不过现实,刚结婚几个月就被打回了原型。

甚至,他的状态比之前还不如。

孙思景头发已经很久没打理,乱糟糟的被头油黏糊在一起,扁塌塌的贴着头皮,满脸的胡子野蛮的长起来,脸上的皮肤也因为风吹日晒,变得又黑又粗。

这使他本就长得不算特别出彩的五官,更添了沧桑,看起来就跟村里的男人一般无二。

沈莞没有跟他说话的欲望,哪怕他很早就停下了脚步,欲言又止的看着她。

沈莞直接越过他,径自向家里走去。

孙思景转过头,注视她的背影,沈莞的那张脸,明明还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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